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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资助困难居民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bet官网365app下载_365体育投注注册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9-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和《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bet官网365app下载_365体育投注注册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bet官网365app下载_365体育投注注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攀府发〔2017〕41号)有关工作要求,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bet官网365app下载_365体育投注注册医疗保障局会同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bet官网365app下载_365体育投注注册财政局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bet官网365app下载_365体育投注注册扶贫开发局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bet官网365app下载_365体育投注注册民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资助困难居民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攀医保〔2020〕100号),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全面落实落细脱贫攻坚政策,持续发挥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轻贫困人口负担,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发202014号)、《四川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川民发〔2017〕118号)、《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bet官网365app下载_365体育投注注册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bet官网365app下载_365体育投注注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攀府发〔2017〕4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资助困难对象

        2021年资助参保的困难对象是指截至2020年8月底,由我市扶贫开发、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困难居民,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边缘户,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一般残疾人员(三、四级),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困境儿童(含成年在读学生)、低收入家庭对象中的60周岁以上老人及未成年人等。

        (二)确定资助参保标准

        1.扶贫开发、民政、残联认定的资助参保对象中的在校学生(含大学生)、16周岁及以下散居学生儿童,按一档缴费标准300元(含补充医疗保险费,下同)全额资助参保。

        2.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残联部门认定的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按二档缴费标准450元(含补充医疗保险费,下同)全额资助参保。

        3.扶贫开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低收入家庭对象中的60周岁以上老人、残联部门认定的一般残疾人员(三、四级),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标准300元全额资助参保。

        4.扶贫开发部门认定的边缘户,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标准50%差额资助参保,即个人缴费150元。

        5.按一档缴费标准资助参保的人员,在个人缴费时可选择多缴纳150元,升档为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缴费标准参保。

        (三)划定资助参保优先级别

        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同时具备其他认定身份的,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资助参保。

        2.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同时具备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以外的其他认定身份的,按重度残疾人资助参保。

        3.残联部门认定的一般残疾人员(三、四级),同时具备民政部门认定的除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外的其他认定身份的,按民政部门认定的人员身份资助参保。

        (四)锁定部门数据信息交换时间

        1.以市扶贫开发、民政、残联部门2020年8月认定的困难对象确定资助参保人员名单,资助参保困难对象在2020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认定部门应及时掌握情况,并于2021年1月20日前提供核减资助参保名单给同级医保部门。

        2.市医保部门8月27前与市税务部门完成资助参保人员信息交换及身份标识推送工作;8月30日前,市医保、税务部门完成系统特殊人员身份标识核对工作。

        3.税务部门以民政、扶贫、残联确定的8月底特殊人员身份标识进行征收;8月后新增或变更的特殊人员(除新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再新增资助参保数据。

        4.全市各学校于10月10日前向所辖县(区)医保部门提供本学年在校学生参保信息;市医保部门10月15日前与市税务部门完成资助参保人员信息交换及身份标识推送工作;市医保部门与税务部门于10月20日完成数据核对后,由县(区)税务部门通知学校申报缴费。

        三、具体要求

        一是共同做好数据采集和核实工作,确保名单内人员姓名、身份证、身份标识等信息的完整、真实、有效。二是各县(区)资助参保的费用按规定在其相应的部门资金中予以资助,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资金兜底。三是加强医保、扶贫、民政、残联及税务等部门的经办联系协作,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理手续,为困难居民参保缴费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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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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