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终止)协议管理
来源:市医保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事项名称
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终止)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
定点医药机构。
三、办理渠道及反馈渠道
1.现场(窗口)办理:可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现场反馈受理结果。
四、办理条件
定点医药机构因自身原因需要暂停(终止)协议的。
五、申请办理材料
医药机构书面申请。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①申请。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暂停(终止)协议。
②受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③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④办结及反馈。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暂停(终止)协议。
2.线上办理
①申请。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线上办理渠道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医保经办机构。
②受理。经办人员受理确认申请材料。审核线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③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④办结及反馈。根据线上申报审核通过的信息暂停(终止)协议,告知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网办渠道通过网办渠道评价。
九、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设定依据
1.《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2.《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
办理地点:
365bet足球即时比分网_bet官网365app下载_365体育投注注册(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咨询电话:
医保咨询热线:0812-12393或0812-12345转3号键
市本级:0812-3886626
东 区:0812-2231688
西 区:0812-3882625
仁和区:0812-2911379
米易县:0812-8130763
盐边县:0812-8657130
投诉电话:0812-334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