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来源:市医保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个人
三、办理渠道及反馈渠道
1.现场(窗口)办理:可在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窗口、乡镇(街道)、社区服务大厅等办理,现场反馈受理结果。
2.线上办理:可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办理,通过线上办理渠道自行查询办理结果。
四、办理条件
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居民可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五、申请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①申请。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②受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③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④办结及反馈。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告知办理结果。
2.线上办理
①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人员登记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受理。
②受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③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④办结及反馈。根据线上申报审核通过的信息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告知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第九条;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
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74号)第六条。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规程>
5.《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
办理地点:
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窗口、乡镇(街道)、社区服务大厅;攀枝花农商银行瓜子坪分理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海支行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咨询电话:
医保咨询热线:0812-12393或0812-12345转3号键
东 区:0812-2225662
西 区:0812-5554156;0812-5556578
仁和区:0812-2911772;0812-2911875
米易县:0812-8178657;0812-8185531
盐边县:0812-8658086
投诉电话:0812-3343757